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到2025年: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2023-2025年,浙江新能源制造业的发展方向主要为光伏、风电、储能、氢能、核电关联以及其他新能源。
重点突破大型潮流能发电机组设计制造等海洋能关键技术,推动水热型地热开发利用工艺与装备创新,提升发展生物质发电、生物质热电联产等生物质能利用装备。
推进产业链现代化、企业培大育强……《实施意见》提出以下主要举措↓↓
推进产业链现代化
推进企业培大育强
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
围绕新能源制造业“卡脖子”技术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发,组织实施一批“双尖双领”科研攻关项目。发挥重点实验室创新链源头的引擎作用。到2025年,新能源制造业领域力争取得重大科技成果10项以上。
支持政产学研用多方联动,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,推动新能源领域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梯队培育建设。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。
推进市场应用提档
此外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清单,支持新能源制造业重大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,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产业项目可提前预支用地奖励指标。统筹省“4+1”专项基金,引导各级产业基金将新能源制造业强链补链项目纳入重点支持范围。
拓宽新能源制造业企业融资渠道,支持银行、保险等机构对新能源制造业企业提供绿色信贷、绿色保险等绿色专项服务。加大新能源制造业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、青年科学家引进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,培育遴选一批新能源领域卓越工程师。
编辑:缪歌妮
责编:丁桂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