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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改委:2016年起光伏上网电价逐年降低

来源:http://www.jxgfxh.org 发布时间:2015-11-02 被阅读:1237

    看到的讨论稿中,风电(陆地风电)、光伏(地面、分布式)的上网电价将会伴随规模增长逐步降低,而补贴期限仍为20年。同时(讨论稿)指出今后经营期内出现运行成本大幅降低,相关新能源项目整体收益水平明显偏高的情况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研究适当降低标杆电价。

    据悉,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(2014-2000)》提出到“2020年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,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的目标”。而根据最新未公布的光伏“十三五”规划,我国光伏装机容量将每年新增20GW,2020年总装机容量达到150GW。而风电规模将不低于十二五目标。与此对应的是目前我国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已经呈现赤字,据世纪新能源网记者了解自2013年开始我国已经近两年没有发放光伏补贴,累计拖欠高达近200亿元。官方指出长期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,逐步降低风电、光伏等新能源补贴,是产业健康发展并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方法。

    讨论稿还指出陆上风电、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电价(含脱硫、脱硝、除尘)以内的部分,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;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。其中,完成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确定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80%的省份,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超低排放环保电价。

    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方式确定相关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,但通过竞争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当地陆上风电、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水平。

    在发电监控发布讨论稿规定风电、光伏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、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量、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,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。

    讨论稿还指出上述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。今后,每年1月1日以后备案的项目,以及当年1月1日以前备案但于第二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项目和当年1月1日以前备案但于当年4月1日以后投运的项目执行当年的上网标杆电价。

    针对此讨论稿,世纪新能源网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国内多家电站投资机构管理者,大家一致认为:光伏电站标杆价格的下降在意料之中,近年来我国光伏装机成本一致在稳步下降中。同时,大家还一致认为,提高补贴的发放时间进度,更好的解决弃光、弃风应与降低标杆电价同样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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